租房户|房东说欠钱,租房户却说不欠,口说无凭,这16万元该不该付

青岛市民黄先生在东营某商业广场租了一个门面房,用于学生特长知识的培训,租期为5年,约定前三年每年租金是20万元,后面两年,将根据市场和具体社会情况定价,如遇到社会异常事件、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况影响。但是,因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黄先生的经营受到影响,黄先生说,他与出租方张先生进行商议,因为经营困难,从2020年开始,租金每年改成10万元。至去年2月24日,黄先生因经营困难,就停止办培训班,并注销了公司,黄先生共计向张先生支付59余万元租金和费用。租房户|房东说欠钱,租房户却说不欠,口说无凭,这16万元该不该付

但是出租方张先生认为,情况并不是黄先生所说的那样。实际情况是,他与黄先生签订了相关门房支付合同,约定的是每年20万元租赁费用。黄先生所说的,从2020年开始,年租金改成10万元不成立,而且后面没有签定相关书面协议。租房户|房东说欠钱,租房户却说不欠,口说无凭,这16万元该不该付

所以,他经过计算,虽然黄先生已经交了59余万元租金,但是还欠他16.9万元的房租。黄先生还说到一个细节,当时黄先生停止营业不是正常搬出房屋的,而是在不通知他的情况下把出租门面的所以办公用品和设备都搬走了,还是物业通知他,他才知晓此事,这时距离黄先生搬走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如果黄先生心里没有鬼,为什么偷偷地自己搬走了。租房户|房东说欠钱,租房户却说不欠,口说无凭,这16万元该不该付

从这起案件看,我们看到张先生和黄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黄先生所说,从2020年开始,租金改成10万每年时,并没有签订相关补充条款。法院是讲究证据的,口说无凭,说得再多都是徒劳的。如果黄先生拿不出相关补充协议,是不是黄先生必须交纳这16万元的欠款呢?而且张先生所说的如果属实,那黄先生偷偷地搬走,是不是要多产生两个月的房屋租赁费。租房户|房东说欠钱,租房户却说不欠,口说无凭,这16万元该不该付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律师张振海表示,是的,法院是讲究的证据,如果黄先生拿不了后续所签年租赁费改成10万元的补充条款,那黄先生肯定要败诉。虽然,黄先生说,当时他与张先生商量时,张先生也同意了,但是现在张先生没有承认他的说法,黄先生又拿不出书面证据,所以黄先生只能吃哑巴亏,必须要交纳一家的后续租赁费用,具体是多少钱,还需要法院根据黄先生和张先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租房户|房东说欠钱,租房户却说不欠,口说无凭,这16万元该不该付

所以,这也给我们广大市民提了一个醒。如果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面 双方再有口头商量的协议,应该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而后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各执一份后,就产生了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他们之间的房屋租赁活动,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协议执行。租房户|房东说欠钱,租房户却说不欠,口说无凭,这16万元该不该付

而对于黄先生不通知张先生的情况下,悄悄搬离出租门面房,搬走后的两个月空置期的房租,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应该由黄先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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