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建房屋申请书 农村个人建房申请书

当下农村土地监管很严,只要占用土地一般都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哪怕是村民建房也需要占用土地 。这在《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性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 。于近日公布的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再次明确有关村民申请宅基地的事项 。下面我们就结合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为大家来浅析一下关于申请宅基地的那些事儿

农村新建房屋申请书 农村个人建房申请书


合理保障村民宅基地需求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应当遵循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 。
乡(镇)、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 。
申请宅基地的流程
一般而言,村民在建房之初首先要向村委会进行申请,并不是说村民想在哪建就能在哪建的,国家为了遏制这种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还发布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该通知中就对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各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此次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再次明确了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流程 。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宅基地申请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
也就是说,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村民小组在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
对于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府 。
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在收到建房申请后,还需要及时地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在完工后,相关部门还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通过验收之后,才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
占用农用地的,要办理农转用地审批手续
另外,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还明确,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擅自占用耕地,违法建设房屋,否则不仅会面临着处罚,而且还面临着房屋被拆的局面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允许村民有偿退出宅基地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将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