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允许从事的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四 )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
2.根据《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要求,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可以保留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 。
3.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 。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8·4”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69号)要求,血站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
对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 。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阴性者,征求本人意见后,应当免费进行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 。”
来源::乙肝患者
谁知道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允许从事的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工作】您好,乙肝患者不能从事医疗,教育,餐饮,当兵这些行业 。其他行业都是可以的 。
乙肝携带者是可以从事公关方面的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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