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 奉贤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文( 六 )


第三十二条 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八章 附则
【最新版 奉贤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文】第三十三条 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
本区市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按照市相关规定执行 。
本区工业园区、村镇集体以及其它社会力量投资筹集的面向社会的租赁住房租赁运营管理可参照本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 实施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2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16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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