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近几年,国家建设项目随处可见,土地流转、征地是目前比较常见的措施 。就拿河北省来说 。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吗?征地额外补偿上限是多少呢?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揭晓答案 。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首先,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其次,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8倍;最后,征收未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5倍 。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额外补偿上限
根据《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下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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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耕地的,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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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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