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谁的官职大?

总督清朝的总督主要分两类,一是总揽一省或数省军政要务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二是专门负责某项政务的最高长官 。
其一总揽一省或数省的地方总督可以说是清廷除皇帝在地方上权利最大的官员 。清朝在光绪前一共拥有八个总督,即直隶总督、两江总督、 两广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和云贵总督,其中直隶总督可谓是八总督之首,而到光绪后清廷又增设了东三省总督,掌奉天、吉林和黑龙江三省,遂成为天下第一督 。而这九个总督就是管理着满清二十一个省的军政事务,及粮饷等事务 。
不过在满清部分总督还会兼任着其他的职务,如直隶总督在乾隆十四年还兼管直隶河道事务,乾隆二十八年还同时兼任直隶巡抚 。之后咸丰三年还短暂兼任过长芦盐政,后遂废,同治九年兼任北洋通商大臣 。再比如两江总督在康熙元年兼任了操江事务,道光十一年兼任两淮盐政,后因太平天国起义被废除兼并,后在同治十二年兼任南洋通商大臣 。可以说满清的总督权利不只是局限于总领一省或数省的军政要务,一般情况下他还会管理着一些其他的事务,比如河道事、巡抚事和盐政事等 。
其二专门负责某项政务的最高长官 。满清在设立地方总督的同时,还专门为一些需要协调全国的事务设立总督一职,而此类总督清廷一共设立了四个包括漕运总督、南河总督、东河总督和北河总督 。其中漕运总督是负责全国漕运事务及统管各省的督粮道,并同时节制鲁、豫、苏、徽、赣、浙、鄂和湘八省漕粮卫、所 。同时在咸丰年间,因战事频发遂决定有漕运总督来节制江北各镇和道,以此来有效的为战时粮草的运输和收集提供便利 。而后咸丰十年又将原江南河道总督的所负责的事务全部交由漕运总督负责,此时的漕运总督权势达到鼎峰 。但是后随着海运的盛行,利用江河来进行漕运时代的终结,最终漕运总督于光绪三十年被废除,改有两江总督负责 。
南河总督主要是负责江苏河道的疏浚及堤防事务,在1860年因捻军攻破及焚毁了南河总督的总部清江浦,遂南河总督被废,改有漕运总督负责 。东河总督主要负责山东、河南河道事务,并提督军务,后与光绪二十八年被废除,改有河南和山东巡抚负责 。北河总督负责直隶境内的南北运河河道的疏浚及堤防事务,乾隆十四年不再单独设置,由直隶总督兼任 。
清朝的总督正常的品级为正二品,但是满清为了让总督可以节制全省的官员,包括巡抚和提督,一般会额外授予总督兵部尚书或都察院右都御史高配至从一品 。
巡抚满清时期的巡抚主掌一省的军政大权,负责全省的军事、刑狱、吏治、盐漕、赋税、科举、民政和粮饷等事务 。可以说巡抚就是一省的最高长官,可谓是封疆大吏,但需注意巡抚提督军事节制的是绿营兵,而驻扎在本省的八旗军巡抚却是无权过问的 。不过并不是每个省都会单独设立巡抚一职的,而会由各省的总督来兼任,比如福建巡抚就由闽浙总督兼任,四川巡抚就由四川总督兼任等 。
同时与总督一样,部分巡抚不但负责全省的军政要务,同时还兼任着其他的事务 。比如山东巡抚还兼管河道,河南巡抚还兼管全省的绿营兵,领提督衔 。同时满清巡抚不虽受总督的节制,但却不受其管理,他们严格意义上来说并没有上下级直属的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有单独上奏皇帝之权,只能说他们是互相监督,但是实际上却谁也管不了谁 。
清朝巡抚正常品级是从二品,但是一般情况下满清为了让巡抚能有监督总督的相应地位会加授其兵部侍郎衔,高配至正二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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