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是什么?套路贷 “下套”的6个步骤是什么?( 二 )


套路贷“下套”一般有如下6个步骤:
首先,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 。日常生活中可能听到的“姐啊”“哥啊”电话,以及“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的诱人贷款条件,往往就是迈向陷阱的开端,实际上这类公司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
其次,签空白合同 。嫌疑人拿出一沓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受害人签字,由于合同内容太多且急于用钱,多数受害人不会仔细阅读 。嫌疑人随后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时间、利息额度 。
第三,制造一个“证据链条” 。除了合同,嫌疑人还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有的还要求被害人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 。另外,嫌疑人先把贷款金额全部转给受害人,再让后者取出钱来,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实际上取来的钱要立即还给他们 。如果是现金交付,嫌疑人要求受害人抱着现金照相,制造受害人取得所有借款金额的假象 。
再次,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 。嫌疑人通过种种手段,让受害人“违约”,即便受害人到期主动还款,嫌疑人也会故意“玩失踪”,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 。之后,嫌疑人便宣称、认定借款人“违约”,要求赔偿“违约金”,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受害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
然后,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嫌疑人会介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合同来“平账” 。实际上,这类公司往往是一伙的,只是在外用了不同名称,“平账”也只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受害人陷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 。
最后,软硬兼施“索债” 。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全、拍卖受害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非法手段,滋扰受害人及其家人正常生活,强迫对方偿还“债务” 。
“凡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进行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 。”贾勤敏还提醒广大群众,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中介、公司及其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等广告信息 。如果遭遇符合上述“套路”的违法犯罪,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 。
【“套路贷”是什么?套路贷 “下套”的6个步骤是什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