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士兵预备役的年龄范围

【我国士兵预备役的年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三条:士兵预备役的年龄 , 为十八岁至三十五岁 。
预备役士兵: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即是兵又是老百姓 , 一身二任、双重身份 , 具有民、兵一体的特点 。预备役士兵在和平时期 , 在有民兵组织的单位,参加民兵组织,在有预备役部队的地方编入预备役部队,服士兵预备役,参加预备役军事训练 , 执行军事勤务,以兵的身份,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民的身份,履行一般公民的义务 。预备役士兵在战时,参军参战或随军支前,巩固后方进行经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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