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司机案二审律师:司机能否预见跳车是焦点之一( 二 )


【货拉拉司机案二审律师:司机能否预见跳车是焦点之一】9月10日,岳麓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开庭,并当庭宣判: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法院认为,“周阳春作为货拉拉公司的签约司机,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两次提议收费搬运服务被拒后心生不满 。其违背平台安全规则,既未提醒车某莎系好安全带,又在运输服务中态度恶劣,多次无视车某莎反对偏航的一键,行车至较为便宜路段,导致车某莎心生恐惧而离开座位并探身出车窗 。周阳春发现了车某莎的危险举动后已经预见到车某莎可能坠车,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致发生车某莎坠亡的危害结果 。周阳春的过失行为与车某莎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司机周阳春:回家前与外界隔离,不了解案情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岳麓法院一审开庭前,周阳春签订了认罪认罚书,同意检察机关“判一缓一”的量刑建议,一审庭审中当庭认罪 。随后周阳春被当庭释放 。
周阳春其后提出上诉,他告诉澎湃新闻,收到判决书后,他觉得有些与他此前说法不同,最为关键的是,他没有料到车某莎会“跳车” 。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转变?10月27日,周阳春向澎湃新闻解释称:“从案发被抓后,我便与外界隔离,直到一审宣判当天释放回到家,并不了解案情的发展 。”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周阳春妻子曾多次在微博上发帖要求更换周阳春的法律援助律师 。
一审开庭时,周阳春的两名法援律师分别进行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 。10月27日,周阳春试图联系其一审律师,复印其无罪辩护的辩护词,未果 。
周阳春称,公安隐匿了对其有利的关键证据 。“从2月6日到3月10日期间,我一共做了四、五十份笔录,但公安却只选择了其中几份放入案卷,尤其是2月6日-8日期间做的笔录,能够如实反映真实的案发经过,却没有一份入卷 。”
周阳春强调,车某莎从提出偏航都坠车只有1分钟,而从他发现车某莎身子探出窗外到坠车,又只有3秒钟 。“一瞬间的事情,我根本来不及进行任何思考,更不可能做出任何反应 。”
对于周阳春的上述说法,周阳春妻子提供一份录音称,办案人员曾回应过 。关于法援律师,办案人员说,“你去问下他自己,法援律师是他自己要请的,还是我们抓着他的手写的(同意) 。”该办案人员说,“全程有录音录像 。我们只谈事实,不谈别的 。车里发生的事情,不是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要尊重客观事实 。”周阳春妻子对澎湃新闻称,此前公安机关曾到其益阳老家找其母亲“做工作”,办案人员回应说,只是说明过失犯罪不同于故意犯罪,在政审等方面完全不同 。
“总之,本案最核心的关键是,车某莎从探出身子到跳车只有两三秒的时间,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跳车 。”周阳春表示,他希望中院能够查清事实,还他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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