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股东分红权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股东分红权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且公司收益的分配是有顺序的,现在弥补亏损 , 然后提取法定公积金,最后所余利润分配给股东 。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
【法律对股东分红权是如何规定的】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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