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位权诉讼中 , 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 , 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
【法律依据】
【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谁来承担】《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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