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条款怎么约定的

【定金条款怎么约定的】

定金条款怎么约定的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 。
尽管有关部门制订的购房契约中有定金条款,但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只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
2、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 。
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 定金的数额约定应适宜 。若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 。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法律明确规定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定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定金的约定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过部分应视为无效 。
3、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 。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 , 必须明确、具体 。
4、违约金与定金不能混淆 。
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 , 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 。在此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了,守约的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而不能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又适用定金条款 。一般来说,守约方总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也就是能得到更多经济利益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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