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升级结束后办事热点解答大汇总


武汉社保升级结束后办事热点解答大汇总


1、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到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到龄后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延长缴费的,须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核定单后,再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进行缴费 。
2、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申报如何办理?
新系统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申报业务办理方式如下:
(一)线上办理:可通过“楚税通”手机APP、“鄂汇办”手机APP办理 。
(二)线下办理:可前往协作银行(目前有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业银行两家)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申报与变更手续 。
3、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续保、暂停和信息变更业务如何办理?
新系统上线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续保、暂停和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方式如下:
(一)线上办理:手机端“鄂汇办”手机APP、“武汉人社”支付宝小程序、?“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电脑端“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特色服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
(二)线下办理:前往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
4、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的能补缴吗?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首次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追溯方式补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因停机暂未办理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可在新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进行补办)
5、上线新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批扣方式有何变化?
灵活就业人员在协作银行选择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批扣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开始,每月批扣一次 。灵活就业参保人需于每月20日前在协作银行账户中足额预存本制度年度内累计至本月应缴未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足额的将会扣费失败,在下个批扣期合并计算并发起批扣 。批扣期内,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通过其他方式缴纳 。(若查询批扣失败的,可通过“楚税通”或“鄂汇办”手机APP、协作银行网点再进行缴纳) 。
6、社保上线“省集中系统”后,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缴费,也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缴纳本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可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任意时间缴纳当前年度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可在当前社保年度6月30日前缴费 。首次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只能从参保当月开始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以事后追溯方式补缴中断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7、上线新系统后,参保单位如何避免社保欠费加征滞纳金?
上线新系统后,参保单位每月月底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本单位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开具《应缴认定单》,并在开具《应缴认定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则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加征滞纳金 。? ??
8、上线新系统后,社保欠费加征滞纳金计算的截止时间如何确定?
上线新系统后,社保欠费加征滞纳金计算的截止时间为该笔社保欠费通过新系统开具《应缴认定单》的当天(含) 。开具《应缴认定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相关社保欠费,超过10个工作日《应缴认定单》作废,需要通过新系统再次开具 。再次开具时,社保欠费加征的滞纳金将以再次开具《应缴认定单》的当天(含)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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