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新规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新规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新规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
(2022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市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推动形成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 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居住需求 。
第四条 本市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区统筹、条块结合、街镇(乡)负责、居村协助、行业自律的治理机制,将住房租赁活动纳入基层治理范畴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本市住房租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研究、决定住房租赁工作的重大事项,统筹部署、协调和推进住房租赁相关工作 。
区人民政府落实住房租赁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住房租赁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住房租赁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住房租赁工作的综合协调 。
市房屋管理部门是本市住房租赁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住房租赁相关规划和政策,并承担住房租赁监督管理和住房租赁经营、房地产经纪等行业管理职责 。区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住房租赁具体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住房租赁相关工作 。
公安部门负责住房租赁的治安管理和人口管理工作 。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住房租赁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查处涉及住房租赁的不正当竞争、垄断以及广告、价格等违法行为 。
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化、财政、税务、金融监管、民政、应急管理、城管执法、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信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住房租赁相关工作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居民、村民开展住房租赁相关自治活动,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住房租赁相关工作 。
第八条 本市在统筹考虑人口、产业、土地和重点发展区域的基础上,聚焦不同群体租赁需求,合理规划租赁住房供给规模和结构,按照职住平衡、增存并举、布局优化、供需适配的原则 , 确定住房租赁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配套措施等,并纳入住房发展规划 。
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当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
第九条 本市通过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和利用已有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租赁住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以及将闲置住房出租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 。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住房租赁相关政策措施,深化制度创新 , 加大资源统筹力度,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加大对住房租赁的支持力度 。
第十一条 本市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按照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住房租赁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 , 推进数据共享,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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