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医保咨询电话】陕西省商洛市医保咨询电话
商洛市医保事业局城乡居民科:0914-2338613
温馨提示:商洛市居民医保缴费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区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
参保缴费对象: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 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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