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农村5桌以上聚餐要报备,并非“管得太宽”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其中提到“农村群体性聚餐5桌以上应提前10日报备”“承办厨师及帮厨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散装白酒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此事在网络引发热议 。不少人下意识的反应是:是不是管得太宽太细了?
事实上,如果通读新闻报道,再检索相关信息就可以发现,这实在是一则普普通通的“风险提示” , 既不是什么“开创先河”的规定,也不是云南一地的政策 。早在2014年,河南周口就规定农村40人以上流水席要报备;陕西、甘肃、福建等地则要求农村50人以上聚餐须报备 。
很多人在讨论这件事时 , 将其与“移风易俗”挂钩,但发布主体既不是文明办 , 也不是民政局,而是市监局 。这并不是一个移风易俗的议题 , 而是食品安全领域的议题——“严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搞错了前提 , 也就容易引发误会 , 做出错误的解读,并不利于政策初衷的达成 。
近年来,因为村宴发生的集体中毒或身体不适事件 , 并不少见 。去年3月,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一户人家办酒席,不幸发生食物中毒,导致多人死亡 。2019年 , 云南景洪市曾通报,一村民为女儿办“周岁”酒席,邀请约150人参加宴席 , 其中80人疑似食物中毒 。
当下,农村人居环境有了很大改善,随着生活水平提高 , 一些村宴其实也不再是自家人或亲邻操刀,而是承包给了一些专门从事婚丧宴席的团队,这些团队往往又非纯职业性质,更像是“兼职” 。这就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当这些餐饮服务逐渐固定化、规模化了,是否应该纳入相应的市场管理?
【马上评农村5桌以上聚餐要报备,并非“管得太宽”】看见时代的变化,才能理解一些政策的初衷 。在城市,请客聚餐出了食品安全事故,饭店当然要负主责;农村宴席如果出了事,到底谁来负责?举办宴会的人和请来的厨师团队之间,责任又该如何划分?以前,类似事件存在模糊地带 , 很容易引发纠纷,也会导致受害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
通过报备环节,把相关问题前置,既可以避免一些卫生事件发生 , 也可以让事后追责更加规范、到位 。还是要认识到 , 报备和管制是两码事,报备是一种防范,是对前来就餐的亲朋好友负责,也是降低自身风险的必要流程 。
社会都期望农村越变越好 , 生活环境越来越干净、卫生、健康,而食品安全又是重中之重 。粗放、散乱、随性不该是村宴的代名词 。农村的现代化 , 肯定要借鉴诸多方面的城市经验 。试想一下,如果城市街区的餐馆酒店的厨师是没有健康证的、食材采购来源是不报备的,那简直不可想象,也没有人认为这是合理的 。
当然,在资讯爆炸的时代 , 传播很容易被简单化,引发误读在所难免,也不可能要求每一位网民都把新闻通读完整,把事件的前因后果都了解清楚 。这个时候,关键是地方政府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 , 回应舆论质疑;媒体也可以发挥新闻专业主义优势 , 履行社会职能,给大众做好政策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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