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标准
备案300套(含)以上 , 一次性补助10万元;备案1000套(含)以上 , 按企业经营规模、信用风险、租金涨幅等 , 经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财政局评审 , 另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
申请此次奖补资金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在我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 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 , 经营范围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 , 且实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一年以上 。
二是按规定进行开业报告 , 建立企业信息平台并与重庆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简称“租赁服务平台”)对接互联 , 主动通过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备案 , 并上传房源信息 , 备案房源租赁合同期起(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且租期为6个月以上 。
三是在我市开立资金监管账户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同时 , 申请企业应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提交《住房租赁企业奖补资金申请表》、区县住建部门认定的《租赁房源备案认定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
拓展阅读
【重庆住房租赁企业补贴申请奖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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