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户籍业务常见问答( 四 )


17 、如果想在太原市落户,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不同的户籍业务,所需准备的材料和手续均不相同 。
如在太原市购买房产,可按照合法稳定住所迁入或市外迁入申请办理迁户;如在太原市落实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可按人才迁入申请办理;如在太原市有直系亲属,可按照直系亲属投靠申请办理;如是工作调动,可按照工作调动办理 。
18 、新建住宅小区到派出所如何办理备案?
需要物业或是开发商持民政部门命名的详细地址和门楼牌号、房屋相关产权证明、所有住户信息去派出所申请办理 。
19 、国家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落户
如是通过人事考试,取得本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资格人员,需准备持以下材料去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办理落户业务:
(1)个人申请;
(2)录用单位公函;
(3)国家公务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受理迁入登记表一式两份 。
办理流程及时限: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材料合格,当场办结 。
20 、集体户市内迁移至新购房屋处
请持本人身份证、集体户户口页、房产证、购房发票去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户口迁移证、房产证、购房发票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
21 、户口迁出
户口迁出需本人或户主持户口簿、身份证和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录取通知书》或《报到证》到现户籍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
22 、户口申请中怎样出具未婚证明?
在办理户口业务时需要出具未婚证明,一般情况可由本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出具,也可个人出具个人申明,声明中明确写明本人单身,尚未结婚,如有不实需自负后果,并加盖手印 。
23 、租房可以落户吗?
在我市城六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随迁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租赁住房协议、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5.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中心出具的在本市交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
6.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已达法定婚龄的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或声明 。
办理流程:
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受理,经户籍民警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所长审核签字,报市公安局批准后,凭《准予迁入证明》落户 。
24 、房子卖了,可是新买的房子不具备落户条件,现在户口能落到哪?
如其他地方确实无落户条件,可将户口迁至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专门设立的社区集体户上,办理时请持原房主户口簿、新房主房产证去派出所申请办理 。
25 、不是直系亲属能够挂靠户口吗?
目前户籍政策是不允许非直系亲属户口挂靠的,只有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未婚或离异子女投靠父母才可办理亲属投靠迁移 。
26 、办理边境通行证
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均须持《边境通行证》 。办理时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张一寸免冠照,至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接待窗口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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