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户籍业务常见问答( 五 )


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2)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3)正在劳动教养的人员;
(4)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 。
27 如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所需单位应派人持单位介绍信、被证明人的身份信息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
办理流程及时限: 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申请时根据等级掌握的信息,当场出具证明;需要调查取证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当场出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于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等有关工作并出具证明 。
28 、考生入学迁出
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 。
29 、如何证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
96年以前出生的,可在原籍派出所(出生户口申报的派出所)通过查询户籍底簿或出生上户档案证明孩子与父母的直系亲属关系;96年以后出生可凭出生证证明孩子与父母的直系亲属关系 。
30 、转业军人落户
所需材料:
(1)军转办落户通知书;
(2)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拟落集体户的单位介绍信或拟落亲属处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
办理流程及时限: 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结 。
31 、复员退伍士兵、士官异地安置落户
所需材料:
(1)省、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2)《复退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夫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
办理流程及时限: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受理,当场办结 。
32 、军队干部家属子女随迁户口
所需材料:
(1)随迁(随迁)报告表;
(2)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介绍信;
(3)军官档案、任职命令(含复印件);
(4)军官证、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随迁人员无业证明(若有职业,经人社部门办理调动);
办理流程及时限: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受理,当场办结 。
33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
所需材料:
(1)太原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落户介绍;
(2)安置单位证明;
(3)《住房证》 。
【太原市户籍业务常见问答】办理流程及时限: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受理,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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