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开始 , 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 。
根据规定 , 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 , 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 。今后 , 在试点地区 , 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
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 , 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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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 , 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 ,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
年满16周岁 , 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 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 , 自愿申领居住证 。
在旅馆、招待所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 , 依法办理住宿登记 。
【江苏跨省领结婚证要不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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