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部分 太原晋源区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理须知


企业部分 太原晋源区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理须知


晋源区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理须知(企业部分)
一、申请登记单位
所需材料:
填报《失业保险登记表》2份及《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2份,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原件及其复印件
5、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单位职工上月或第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花名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提供后,科员初审,科长复核,主任签注审批意见 。
二、缴费基数核定
所需材料:
1、《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表》3份;
2、养老保险《太原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复印件2份 。
3、做《人员批量换基数样式》1份,并附带电子版;
征缴科承办人对缴费单位申报的有关材料及时初审,确定该单位及职工年度缴费基数,科长应对核定的申报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再由缴费单位上报稽核审计科对单位工资总额进行认定审核 。
三、参保人员增减申报
所需材料:
1、参保单位有增加人员的,需申报《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2份,并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参保单位有减少人员的,需申报《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2份,并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
四、申请变更单位
所需材料:
参保单位及职工变更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填写《太原市失业保险中心参保单位综合信息变更申请表》、《太原市失业保险中心参保单位职工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变更申请书及其变更证明 。
以上资料提供后,由科员初审,科长复核,分管领导签注审批意见 。
五、申请注销单位
所需材料:
参保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结清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填报《失业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注销登记申请;
2、注销通知书或法院裁定单位破产等法律文书;
3、工商执照注销或有关机关批准注销的证明;
4、单位因住所变动或生产、经营地址变动而涉及改变登记申请及有关部门批准转出及转入地经办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
5、《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复印件 。
以上资料提供后,由科员初审,科长复核,分管领导签注审批意见 。
六、失业保险缴费证明出具
所需材料:
1、提供书面申请(应明确表述本单位参保人数,缴费情况,是否欠费,单位申请出具证明的原因,委派办理此事承办人的姓名);
2、单位职工开具缴费证明时,需出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内部审核时、单位破产清算的,需提供单位内部审核文件和矿产清算文件 。
以上资料提供后,中心领导在书面申请上签注意见,由经办机构承办人出具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
七、外部稽核
1、稽核对象及内容:
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 。
2、稽核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名册及临时工名册、劳动统计台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职工工资表、会计报表及其补充材料、必要时可查阅职工档案和相应的原始凭证、及社会保险费缴纳表等有关资料 。
3、稽核程序与办理时限:
(1)提前3日向被稽核单位发出《失业保险稽核通知书?,将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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