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指南


洛阳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指南


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办理条件
凡符合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规定的自然人,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 《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中房龄不得超过20年 。
2. 《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中买受人如有产权共有人,共有人须为配偶、未成年子女 。
3. 《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中出卖人或产权共有人须年满18周岁 。
备注:该业务目前仅在市区开展 。
申办材料
1. 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2. 借款申请人(买方)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婚姻证明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贷款面签现场填写))、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的房产信息情况(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
3. 卖方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婚姻证明原件(结婚证、离婚证、《二手房贷款卖方婚姻状况声明书》(贷款面签现场填写)),《房屋同意出售承诺》及《不存在争议承诺》原件;
4. 过户前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土地证系未分割的,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缴交证明原件);
5. 洛阳市《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原件、《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证明》(托管协议)原件;
6. 首付款监管资金到账有效凭证原件;
7. 《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住宅)》原件;
8. 契税完税凭证(第一联)原件;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原件;
9. 评估报告原件2份(其中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10. 买卖双方农行银行卡;
11. 借款申请人(买方)、配偶及共同还款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薪资收入证明原件、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月收入超5000元提供且加盖银行业务章)各2份(其中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12.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1份(市民之家5楼公积金窗口领取);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表》一式1份(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领取)、《个人住房担保申请表》一式1份(市民之家5楼贷款抵押窗口领取) 。
温馨提示:
1. 请按照上述顺序逐套整理好资料,贷款面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及《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时以上所有要件需要核实原件 。
2. 《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中买受人如有产权共有人,需携带本人所提供资料的所有原件与贷款申请人一同办理签订合同事宜 。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额度:2020年7月13日起,单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将不受缴存时间和个人账户余额限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除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外,所购住房建筑年限在5年以下的,贷款限额为房屋总价款(合同成交价格〈计税申报价格〉与计税核定价格两者取最低值,下同)的80%;6至10年的,贷款限额为房屋总价款的70%;11年以上的贷款限额为房屋总价款的60%以内 。
商业银行贷款额度需要受理银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核定 。
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期限一致,均不低于1年(含一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具体贷款年限为30年减去所购住房的实际建成年份(即房龄,房龄计算方法为申请贷款时的自然年数减去所购房屋建成年份数),但不得超过20年 。
房屋年限:房屋年限为20年以内房产,具体以房屋建成年份及房产证证载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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