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保定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 三 )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创办小微企业,可分别享受不超过20万元、13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初次创业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每年3000元-5000元的租金补贴 。
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十二、进一步简化就业手续,创优就业环境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和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
考虑到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认同高校毕业生提供具备体检条件的本校校医院基本健康项目体检结果,有效期6个月,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重复体检 。
来保参加就业招聘、学术交流、创新创业的,可入住青年驿站,享受短期住宿、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城市融入等一站式公益性综合性服务 。
本措施涉及费用有专项经费保障的,按原渠道支出;其它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
本措施与原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办理;未提及的,按原有政策办理 。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英才,可通过在保定市民服务中心和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专门窗口申请办理,登录网站https://rsj.baoding.gov.cn查询政策 。热线电话:5918389、6788687、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在各县(市、区)就业创业的,可在工作地设立的窗口申请办理 。
本措施试用期一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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