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2022年小学中学新生入学及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修文县2022年小学中学新生入学及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
2.初中: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条件 。
对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将根据以下入学条件免试安排入学,禁止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或随班就读:
1.本县户籍 。
一是划片招生 。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即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的户籍生),按照划片规定就读公办学校 。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资源不足时,依据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在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
二是分类安置 。需跨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采用分类安置的方式进行统筹安排:以下三个条件中,具备一个条件的,安排在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一个条件都不具备的根据县域内附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实际进行统一调配,学位不足时建议其到户籍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或到县域内有空余招生计划数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 。
(1)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的 。(提供有效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不动产权证)
(2)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务工的 。(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 。(提供营业执照)
2.外县户籍 。
采用分类安置的方式:
同时具备以下(1)和(2)条件的,安排在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具备其中一个条件的根据县域内附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实际进行统一调配,公办学位不足时推荐到县域内有空余招生计划数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 。
(1)有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在修文县域内现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的(不是暂住证或居住证明);我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的适龄子女,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到县教育局核验备案(有居住证的在网上自行报名,无居住证的必须到居住地所在中心校登记网上报名导入模板) 。
(2)以下条件至少具备一条:
①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的 。(提供有效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或不动产权证) 。
②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务工的 。(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③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经商三年以上(含三年)的 。(提供营业执照)
(二)初中招生条件 。
根据“整班移交”原则,按划片规定,小学六年级学生整班移交给招生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原则上公办初中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
1.根据划片规定,小学将毕业生整班移交给本乡(镇、街道)内初中学校,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
2.在我县小学毕业,但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县内异地购房、工作、经商、务工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整班移交”的初中学校就读的:本县户籍的,按照本县户籍小学招生中的跨片区就读条件提供资料;外县户籍的,按照小学招生中的外县户籍招生条件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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