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洞头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 )


根据《2022年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办法》《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 按照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职部分特色专业的先后顺序 , 根据“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二)特长生招生 。
各中职学校可根据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课程实施能力及条件 , 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招收特长生的学校 , 经市局直属中职学校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同意后 , 按《市局直属公办中职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执行 。
(三)双向选择招生 。
中职提前批招生结束后 ,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到各中职学校现场咨询 , 双向选择招生 。录取一律使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 。各中职学校录取工作原则上在3天内结束 , 计划未招满的学校和专业 , 允许进行补录 。
各中等职业学校须严格按照各批次招生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录取 , 对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 。
(四)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洞头区招收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考生 , 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其他中专类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 。考生报考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 , 由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 , 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洞头区教育局 。
四、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外学校来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招生的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 , 洞头区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洞头区招生(除市区统筹招生、中外合作高中和艺术高中自主招生外) , 擅自报名洞头区外公办普通高中就读者 , 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 。洞头区外民办高中在洞头区零星或规模招生 , 须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
(二)严肃招生纪律
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 , 即每位考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 , 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 , 其考生信息马上被自动锁定 , 其他学校不能再录取 。
五、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高中招生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 。
(一)公示制度
洞头片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办法等 , 应提前向社会公示 , 接受社会监督 。定向生录取名单、特长生预录取名单以及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要向社会公示 。
(二)诚信制度
参与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 , 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 。同时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
(三)培训制度
要保证每位参与招生录取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 , 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 确保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 。
(四)监督制度
【2022年温州洞头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 , 一经查实 , 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 并根据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欢迎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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