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高新区2022年初中招生政策( 三 )


5.各小学在招生报名时要查验核对学生户籍信息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要妥善保管学生报名登记表等毕业档案,不得随便交由他人 。如有违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校长及经办人员责任 。
6.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各校应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 。凡已录取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予退档改录,以确保2022年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
7.初招录取后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女比例等均衡原则,完成均衡编班 。
四、小学毕业生学业质量监测及综合素质评定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把好小学毕业生学业质量监测合格质量关的基础上,综合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实行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评定成绩一律采用等级制 。
凡小学毕业班学生语、数、英及考查科目综合成绩(含补考成绩)均及格者,发给小学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发给小学结业证书,全部升入初中就学 。
五、本《意见》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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