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2022年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庐江县2022年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庐江县2022年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为做好2022年全县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范围
继续实行民办学校在属地范围内招生,采取摇号录取的方式 。我县所有民办学校均在县内招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摇号录取 。第一轮招生未能完成计划的,由学校向县教体局书面申请,可以在县内安排一次补录 。具体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指标 。
二、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县范围内 。
2.房产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县范围内 。
3.家长在我县务工、经商、办企业或在县内企事业单位工作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范围务工、经商、办企业或在县内企事业单位工作,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或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且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 。
4.学籍 。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县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县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
5.其他 。其他符合《2022年庐江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
三、招生程序
民办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 。
(一)报名登记 。
1.网上报名 。6月25—27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我县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 。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补报名方法与前一致,报名时间为7月15日、16日 。
2.线下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 。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于6月28日、29日到庐江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
【庐江县2022年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二)招生录取 。
1.提前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 。非该校小学在籍毕业生不能申报“直升生”录取 。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6月29日前完成,直升生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 。直升生资格由县教体局审批后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
民办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县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具体范围见附件3-4),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报名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 。具体招生办法由县教体局审批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
2.录取方式 。
(1)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
(2)摇号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摇号录取 。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县教体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 。摇号现场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摇号录取名单在摇号系统封存并适时导入报名系统,及时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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