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条件 银川市公安户籍业务办理清单( 二 )


3.宅基地证 。
(四)单位集体户立户
提交材料:
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事业单位证明。
四、本市户口迁移
提交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发票、直管公房租赁证、公租房租赁证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安置证明 。
2.居民户口簿 。
五、大中专院校学生、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入户
(一)在校生入学校集体户
提交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
3.身份证 。
(二)原户籍在本市的毕业生(含退学学生)
提交材料:
1.毕业证(退学证明);
2.原注销户口簿 。
(三)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可在本市入户
提交材料:
1.中专以上毕业证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原籍户口簿;
3.原户口簿不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出具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关系的材料;
4.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1)租房入户的,需出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发票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安置证明和房主与入户申请人在户籍民警见证下填写的入户申请表;
(2)入单位集体户的,需单位介绍信和入户申请表 。
六、迁往外省
提交材料:
1.准迁证;
2.居民户口簿 。
七、投靠
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职业、合法房产、取得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办理配偶、子女或父母投靠入户(父母投靠子女可随迁未成年子女)
提交材料:
1.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或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发票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安置证明;中专以上毕业证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2.原籍户口簿;
3.原户口簿不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出具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关系的材料;
八、外省、市迁入
(一)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职业的,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可在本市入户
提交材料:
1.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或营业执照;
2.原籍户口簿;
3.原户口簿不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出具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关系的材料;
4.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1)租房入户的,需出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发票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安置证明和房主与入户申请人在户籍民警见证下填写的入户申请表;
(2)入单位集体户的,需单位介绍信和入户申请表 。
(二)在本市拥有合法房产的人员,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可在本市入户
提交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银行盖章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正本和购房发票或者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安置证明 。
2.原籍户口簿;
3.原户口簿不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出具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关系的材料 。
九、军人及其家属入户
(一)军队转业干部(含士官),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可在本市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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