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里传文言文翻译 杨万里传节选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三 )


七、《宋史》本传载:“寻提举广东常平茶盐 。盗沈师犯南粤,帅师往平之 。孝宗称之曰“仁者之勇”,遂有大用意,就除提点刑狱 。
此处将杨万里平定沈师之乱与任广东提刑的先后顺序颠倒,即他任广东提刑在前,平定沈师之乱在后 。具体是:淳熙六年(1179)十二月底,杨氏启程赴任广州,且携长子杨长孺、次子杨次公随行历练 。第二年三月到达广州,开始整顿盐茶市场 。淳熙八年(1181)三月,杨氏因转任广东提刑,由广州赴任韶州 。十月,赴潮州、梅州平叛沈师匪军,十二月平盗班师 。
依据有:第一,《诚斋集》卷133所录《广东提刑告词》标题后有标注:“淳熙八年二月五日,中书舍人施师点行 。”第二,杨万里《南海集》卷2有《闰三月初二日,发船广州来归亭下,之官宪台》诗,表明他于淳熙八年闰三月离开广州,赴韶州任提刑,负责司法方面事务 。第三,杨氏《南海集》卷4有《督诸军求盗梅州,宿曹溪,呈叶景伯、陈守正、溥禅师》,表明他那时刚收到沈师之乱的消息,于是通报给叶景伯等同僚 。而该诗之前第11个诗题是《六月十八日立秋,送客夜归,雨作》,表明沈师之乱发生于该年夏季之后 。《南海集》卷5则有《平贼班师,明发潮州》诗,表明他已完成平乱 。
八、《宋史》本传载:“请于潮、惠二州筑外砦,潮以镇贼之巢,惠以扼贼之路 。俄以忧去 。”
此处将杨万里向朝廷提“潮、惠二州筑外砦”的建议与丁继母忧的先后顺序颠倒,即他丁继母忧在前,向朝廷提建议在后 。具体是:淳熙九年(1182)八月,杨氏因继母罗氏去世,于是辞官回乡丁忧 。因守“言不文”之礼,此后两年多时间未作诗文 。淳熙十一年十月底,他服除后获任尚书吏部员外郎,到京城任职后才上札提建议 。
依据有:杨氏提出的“请于潮、惠二州筑外砦,潮以镇贼之巢,惠以扼贼之路”之建议出自《甲辰,以尚左郞官召还上殿第一札子》 。“甲辰”即是淳熙十一年,札中说:“臣前任广东提刑,尝因求盗,经从惠之外砦,问其巡检公廨,则化为瓦砾之场矣……潮之外砦,臣虽未尝至,而见其将士亦皆居于城中……类潮、惠二砦者,并令盖造廨舍营房,移屯复旧 。使荒林之处有所镇而盗不敢发,险要之地有所扼而盗不敢过 。”[6] 。
九、《宋史》本传载:“孝宗览疏不悦,曰:‘万里以朕为何如主!’由是以直秘阁出知筠州 。”
此处“以直秘阁出知筠州”之句有误,因为杨万里出任筠州知州时,并无直秘阁之贴职 。依据有:第一,依据《诚斋集》卷133《直秘阁告词》,可知杨氏获任直秘阁贴职是淳熙九年(1182)八月五日 。《诚斋集》卷133另有《再复直秘阁告词》,系光宗皇帝即位后,于淳熙十六年(1189)五月四日颁发,说:“朕登宝位,缅怀儒英,因其寄职之未还,遂阅有司之列上,复其旧物,以示庆恩……可特授直秘阁 。”既然标题说是“再复”,正文说是“复其旧物”,可推论他曾被免去此贴职 。第二,孝宗因杨万里与洪迈争论“高宗配享”事,特意“批出:洪迈、杨万里并求补外,可与郡,而无职名” 。[7]而洪、杨二人被外放州官,且都没有带贴职,在当时应是一种处分 。
十、《宋史》本传载:“绍熙元年,借焕章阁学士为接伴金国贺正旦使兼实录院检讨官 。”
此处“绍熙元年”之时间表述有误,应是淳熙十六年(1189)十一月底 。按常理推论,杨万里去接伴金国贺正旦使,应是农历年前去接,春节后再送他们回国 。虽说“绍熙”是宋光宗年号,却是他继位的第二年 。依据有:第一,杨氏《朝天续集》卷1第二首诗即是《衔命郊劳使客,船过崇德县》,表明那时他已出发,前去淮河接伴金使 。其三诗中说:“岸树低欹一雪余,枝头半叶已全无 。”从文字描写看,诗景应是寒冬季节 。第二,杨氏《朝天续集自序》卷81载:“昔岁自江西道院召归册府,未几而有廷劳使客之命,于是始得观涛江、历淮楚 。”可见他离任筠州知州与接伴金使是同一年份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