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 二 )


二、合同的审查批准和正式签订
1、各公司合同起草人将合同登记编号后,起草人按照合同审批流程要求、将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依次报送本公司负责人,计划部、集团总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公司法务中心审核、审批;特别重大合同底稿,最终由董事长审批签发;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以上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2、集团公司的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一部分的要求审核、审批合同,并最终对合同负责
3、公司法务中心应当从法律的角度审核合同底稿,并提出法律建议,供总经理参考;对一些明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但在当前公司经营中又暂时无法避免的、可能无效的合同,法务中心应从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出发,审核合同时尽量做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免或减少公司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或以一较小的风险来回避更大的风险
4、合同执行人对法务中心审核合同中提出的法律建议,应报各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采纳、修改
5、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合同底稿按程序审核审批定稿后,经办人制作正式合同文本,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并将合同底稿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案;各公司应留存一份合同复印件备查
三、合同的履行 。
1、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后,应由经办人或各公司经理指定的专人负责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办人或合同履行人负有下列责任:
〔1〕收集保管合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文字、来往信函等资料,如在此项工作换人负责时,在各公司经办人处办理合同材料交接手续,由经办人对更换进行变更登记,未办变更登记手续的,经办人或接受人可拒绝办理交接手续
〔2〕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行为或重大争议时,及时向各公司经理汇报,并研究决定应对措施
〔3〕合同履行终结,应将合同和履行中形成的所有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装订成档案,交回集团档案室
2、公司财务部门对合同中的付款义务具有监督权和按合同付款的职责,尽可能地避免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公司将设立档案室,指定专人管理,负责接受和保管各公司归档的合同档案
4、合同履行中,合同履行人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合同生效后,发现合同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合同生效后,发现对订立的合同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或对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应及时汇报并在知道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合同约定对方当事人应先履行而未履行的,我公司有权要求其先履行;合同约定双方应同时履行,对方未履行而要求我公司履行的,我公司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合同约定我公司应先履行的,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
我公司可中止履行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时,我公司应恢复履行
(4)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经我公司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我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5)买卖合同约定检验期的,我方是买受人的,应当在检验期内检验,并立即将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对方;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或者收到标的物后的两年内通知对方;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两年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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