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与客人交谈应站立端正 , 讲究礼貌 , 不左顾右盼 , 低头哈腰 。 要用心聆听客人的讲话 , 不与客人抢话 , 不中途插话 , 不与客人争论 , 不强词夺理 , 说话要有分寸 , 语气要温和 , 语言要文雅 。
4. 不询问客人的年龄 , 特别是女宾 。 不要询问客人的履历、工资收入、衣物价格 。 对奇装异服的人不围观 , 不交头接耳 。 对残疾或身体有缺陷人士不歧视 , 热情帮助 , 服务周到 。
5. 不得有对来客有过分随便、过分亲热的举动 , 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嘲笑来客不小心的现象 , 不得对来客指指点点 。
七、 监督人本工作细则的直接监督人为行政事务部经理 。 公司其他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协助 。
八、 本《工作细则》对前台接待的各项工作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 如有违反要求的 , 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 违反上述各项规定 , 一个月内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 视为失职 。 公司将公开批评 。
2、 违反上述各项规定 , 一个月达到五次以上(含五次)的 , 视为严重失职 , 当月绩效考评列为不合格 , 行政事务部经理开具扣罚通知书 , 扣罚现金50—100元 。 并加强相关的培训 。
3、违反上述各项规定 , 一个月内达到十次以上 , 或累计超过十五次的 , 视为不合格 。 公司予以调岗 。 如无法安排岗位的 , 予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