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的特点( 四 )


第四 ,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树立新的劳动态度 。 在社会主义的社会里 , 劳动是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尽的义务和光荣的职责;决定每个公民在社会上的地位的 , 不再是私人占据财产的状况、传统门第和民族、出身、性别、职业 , 而是个人的能力和个人的劳动及其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劳动成了社会生活中重要的道德标准 。 此外 , 职业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实践形式 , 职业道德所倡导的“热爱本职工作”和“忠于职守” , 其核心恰恰就是劳动态度 。 因此 , 树立新的劳动态度 , 就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问题 。
第五 ,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独立的规范体系 。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特殊表现 , 反映着行为的道德调节的特殊方向 。 前面说过 ,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同总的道德体系密切统一的 , 它们分别以适用于本职业的更具体化的形式体现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基本规范和范畴的要求 。 但是 , 各种不同的职业 , 又对劳动者或工作者有特殊的道德要求 。 这种特殊的道德要求显然不能由社会道德代替;必须在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指导下 , 建立一些具体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 , 保护和发展某些特殊职业所流传的健康的风俗和习惯 , 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具体化和补充 。 这里体现着社会主义时期的社会主义道德的多样性和规范的层次性 。 没有这种多样性和层次性 , 社会主义道德就不能在社会生活和职业生活中得到生动体现和有效地发挥作用 。 正因为如此 , 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独立的规范范畴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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