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一家10个兄妹想平分拆迁的700万房产,结果老七一人独得700万( 四 )


老五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 , 他之所以反悔 , 是因为更名在前 , 卖房在后 , 这样就相当于在同一时间内 , 两套房子全在老七一人名下了 , 他不想担风险 , 他执意先卖房 , 后更名 。
然而 , 就是因为老五的这次阻挠 , 之后 , 老七一家再去跟单位谈更改承租人时 , 人家单位不给办了 , 相当于母亲名下的那套承租房无法更名 , 既然这样 , 老七一家肯定不乐意了 , 所以老七一家才执意要椿风胡同的那套房子 。
毕竟 , 椿风胡同的房子卖了 , 大家分钱了 , 但是母亲的承租房虽然是老七一家在住 , 但是始终改不了名字 , 老七一家肯定也怕日后麻烦 。
你们觉得事情到这里就够乱的了是吧 , 后面还有更乱的呢 。

沙娜 , 老二的女儿 , 当年沙家老父亲的房子拆迁时 , 共分到了三套房子 , 其中涉及到老四和老五 , 还有沙家老母亲 , 而沙娜的户口跟沙家老母亲的户口在一起 , 也就是说 , 沙家老母亲得到的这套两居室 , 实际上是沙家老母亲和孙女沙娜的安置房 。
当年 , 沙娜还小 , 什么都不知道 , 现在她40多岁了 , 她知道了 , 她拒绝签字把承租房的名字更改为老七 , 她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
这件事 , 沙家的人都不知道 , 如今 , 沙娜在奶奶的承租房里享有更大的权力 , 可以说是对这套房子享有一半的权力 , 这下沙家的人都傻了 , 他们只能分母亲的那一半了 。
所以 , 2008年签的那份协议已经不重要了 , 沙娜的介入 , 导致协议直接无效 。
而且 , 老七一家拿出了一份公证书 , 这份在1999年办的公证书 , 证明了椿风胡同的房子归老七所有 , 只要是办了公证的 , 除非你有证据 , 不然是无法推翻的 , 所以这份公证是有效的 。
所以 , 最终的结论是:
老七一家坚持要搬回椿风胡同的房子 , 他们对这套房子是有完整的权利的 , 是受法律保护的 。
这份房屋公证书 , 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 只要老七不认可卖房子 , 其他人是无法主张卖房子的 。
所以 , 从法律上讲 , 椿风胡同的房子是老七的 , 母亲的承租房有一半属于沙娜的 , 沙家的10个兄妹可以分另外一半利益 。
这个时候 , 老五说可以回来按当年签的协议分 , 但是很抱歉 , 当年的协议因为沙娜的出现已经作废了 , 可以说 , 老五是因为一时的小利益 , 最终失去了巨大的利益 。
至于沙娜 , 因为她什么都不懂 , 所以她现在要做的 , 就是去各个相关部门去找证据 , 只要有了证据 , 她就可以主张自己在奶奶的承租房里的利益 , 而且是得到法律保护的 。
而对于老七一家 , 因为他们一直住在母亲的承租房里 , 这里的房子租金在1万左右 , 所以她们需要把椿风胡同出租的三年租金拿出来给大伙分了 , 老七一家同意 。
至于老五和其他主张分房的人 , 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 就是打官司也打不赢 。
好了 , 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 , 老七一家是最大的获益者 , 不知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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