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房东和租客都要留意明年起,“新禁令”下,4类房子或不得出租( 三 )

新规|房东和租客都要留意明年起,“新禁令”下,4类房子或不得出租

第二、房屋续租、转租等问题续租明确了三个租客最关心的重要问题:第一是租赁合同期满后,双方续订或重新签订合同时,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第二是房东如果以卖房名义驱赶租客,租客有优先购买房子的权利;第三是房屋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协议持续。比如房东把房子赠与子女,房产证所有权人有变更,但租赁合同仍然有效。转租同样明确了两个问题:第一是合法的转租,需经过房东同意,且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租客私自提高租金,获取的差价收益,归房东所有;第二是,未经房东同意,私自转租牟利,房东有权追究租客责任,即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新规|房东和租客都要留意明年起,“新禁令”下,4类房子或不得出租

第三、明年起,“新禁令”下,4类房子将不得出租前文提到了,在现有的租房法规体系下,不管是个人房东还是机构单位,对外出租的房源都不涉及质量把控。也就是说,市面上几乎所有的房子,个人和机构都可以以赚取利润的目的对外出租。这就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些房子可能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或者有些根本不具备合法产权的房子,未来涉及纠纷时,租客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新规明确规定,明年起有4类房子不得出租,专家把这条规定称为租房“新禁令”。这4类房子分别是:1、不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的房子;2、室内装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危及承租人人身健康的房子;3、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4、其它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子。比如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房屋产权不明晰的房子、违建房子、危房等。有人可能会说,本来市场上房源就少,现在新规又规定4类房子不得出租,某种程度上减少了房源,对于构建租赁市场的稳定不利。对此我们不敢苟同,“新禁令”下,4类房子不得出租,非常有必要,因为这些房源日后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严重的还可能危及租客的人身安全。这是头等大事,不可儿戏。比如甲醛超标的房子,根据医学资料显示,房屋甲醛超标,是儿童发育畸形、白血病、癌症、免疫力下降、呼吸道疾病等的主要诱因。这类房子如果不明令禁止,租客一旦承租,后果是非常可怕的。对于“新规”明令禁止对外出租的4类房子,不光租客要留意不能再承租,房东同样要留意不能对外出租,房东如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轻者面临罚款,重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新规|房东和租客都要留意明年起,“新禁令”下,4类房子或不得出租

第四、租金显著上涨时,可以用行政手段干预,比如出台“房租指导价”等措施承接上一条,有人肯定会认为,新规“禁止”4类房源出租,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租赁房源供需不平衡,继而会导致房屋租金上涨。对此,新规设置了“应对之策”: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可以对市场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政策脱胎于近期的“二手房指导价”政策。其主要针对的目标是,市场上可能出现的房产中介、二房东、长租公寓等哄抬房屋租金。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8月3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明确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租金指导价”政策,真的能实施起来吗?真的会起效吗?有专家发出了不同声音:一方面,市场上相当比例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不规范,而且有不少压根没有合同,只是口头形式,所以很难通过政策调控;另一方面,租金涨跌受市场自主调节作用更大,认为干预,可能适得其反。在我们看来,真正的稳定租赁市场、稳租金的核心策略,应该是构建合理的供给,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正如前面专业人士提到的,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或财政补贴力度,提供更多的低价租赁房源,从“开源”入手增加租赁用房供给,才是有效稳定市场租金的科学有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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