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2021保定年终楼市白皮书之政策篇

契税|2021保定年终楼市白皮书之政策篇

导语:2021年楼市继续“稳”字当头,保定通过人才购房补贴、放宽落户条件等方式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发展、保障市场平稳运营。2021保定年终楼市白皮书之政策篇,了解保定楼市那些事儿!
一、房地产税
2021年12月27日,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消息,2021年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规范财务审计秩序,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国务院将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办法,明确具体试点政策。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改革试点落地措施。试点期限为五年。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五年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期限自国务院印发试点办法之日起计算。
二、契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以下情形免征契税
1、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
3、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
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河北省还明确了契税法第七条两种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规定:
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于成交价格不超过补偿部分的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对于房屋产权调换或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价格差额的免征契税,支付价格差额的,对价格差额部分征收契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契税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除外)。
以下情形可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三、装配式建筑
2021年1月12日,保定市印发《保定市装配式建筑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中指出:
【 契税|2021保定年终楼市白皮书之政策篇】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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