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擦亮眼睛规避“消费陷阱”( 二 )


冒充名牌 法院助力维权
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 , 越来越多的进口商品进入寻常百姓家 。 个别不诚信商家在进口产品上做起文章 , 以普通进口产品冒充名牌进口产品进行销售 , 欺诈消费者 , 赚取不当利益 。
夏某诉某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 , 夏某向该建材公司订购木地板 , 该公司以 《安徽某建材公司销售单》《地板安装送货单》的形式 , 向夏某承诺其所购买的木地板品牌是匈牙利艾得赫兹、启运国是匈牙利、加工工厂是艾得赫兹工厂 。 因商品包装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没有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以及中文标识等商品信息 , 夏某向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 该建材公司向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一份报关单 , 经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市虹口区浦江海关核实 , 证实该商品贸易国别和启运国为泰国、装货港为曼谷、原产地为泰国 , 涉及货物的产地信息与该建材公司提供的报关单附件存在不符 。
夏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木地板销售合同 , 该建材公司返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 该建材公司提起反诉 ,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法院经审查认为 , 案涉价格表、销售单、地板安装送货单系双方达成、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材料 , 属于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 所记载的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某建材公司未如实告知夏某所购木地板的原产国和启运国是泰国 , 而是以主材价格表、送货单的书面形式 , 向夏某承诺所购买的木地板系匈牙利进口 , 在接受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期间还提供了虚假的报关单 , 其行为构成欺诈 。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合同 , 某建材公司退还预付款 , 并按商品价款的三倍支付赔偿金 。
办案法官表示 , 经营者需如实告知消费者相关商品信息 , 不得以普通进口产品冒充名牌进口产品进行销售 。 该案通过支持惩罚性赔偿的判决结果 , 惩治了商家的不诚信行为 , 敦促其诚信经营 , 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也是对知名品牌、知名商品原产地的保护 。 同时 , 本案也提醒广大消费者 , 在选购进口商品时要提高鉴别能力 , 注意查看商品检验合格标志、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原产地证书等相关材料 , 提高维权意识 , 防范消费陷阱 。
延伸阅读
消费者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当前 ,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类型较为多样、领域广 , 遍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 法官通过研判消费者维权案件的审理情况 , 梳理常见“消费陷阱” , 给广大消费者提出建议:
网购时要审查商家的相关资质 , 详细了解退换货规则 , 保存好电子账单或网上聊天记录、交易记录 , 索取售货凭证;
“海淘”的进口商品来源较广 , 往往经过多个环节辗转到达消费者手中 , 消费者应谨慎选择海淘商品 , 防范海淘假货;
进行预付卡消费充值应当按照自身需要 , 理性确定充值金额 , 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卡;
购买保健食品时 , 要认准许可标示 , 也可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 并到正规的医院、药房、商店购买 。 (记者 李晓群)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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