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60万元“买”下100套二手房!81名受害者共损失1.89亿元,俩“戏精”获刑( 三 )



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路露、丁志鹏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2021年11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关于“被告人路露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丁志鹏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的判项;撤销一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路露、丁志鹏在各自的犯罪范围内继续退赔”的判项;判决查封在案的房屋作为赃物依法处置。

(文中除路露、丁志鹏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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