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擅行人脸识别,谁会是青岛第一家被处罚的开发商?( 二 )


还有各种潜在的纠纷 。
便宜从来都不便宜 , 你太过在意返佣 , 返佣就会变成麻烦投下的鱼饵 。
这是全民营销的第三个弊病 , 客户体验恶化, 纷争扰扰 。
一个人站起来看电影 , 最终导致全电影院的人都只能站着看 。 大家都别扭 , 而且很累 , 但是已经坐回不去了 , 只好互相嫌弃又不离不弃 。
能算计的只有利益了 。
对开发商而言 , 上渠道是为了生存 , 减少飞单是为了控制成本 。
所谓飞单 , 就是自然到访的客户为了优惠又找渠道分销 , 导致开发商需要多给渠道分销佣金或者提成 , 因而成本增加 。
飞单的成本有多高?
青岛曾经有个项目 , 连续数月成交超过百套 , 但是自然成交客户从66户/月陡降到12户/月 , 按每套佣金3万元计算 , 存疑的营销费用超过一百六十万元 。
老板心里能不憋屈吗?
于是采取人脸识别系统识别客户是自然到访还是分销客户 , 成为解决飞单困扰的选择 。
据不完全统计 , 较早在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 , 是2019年的广西贺州 , 目的就是迅速区分客户类型 , 确定看房者是自然前往还是中介带看 。
人脸识别的法律框定
但是人脸识别系统很快陷入争议中 。
最开始是营销方面的争议 , 开发商依照人脸信息来决定差异化对待客户 , 涉嫌不正当竞争 。
此前 , 因为人脸识别系统在多个行业的普及 , 侵犯客户隐私权的质疑声已经存在 。 直到2021年的315晚会被曝光 , 相关的讨论开始成为社会性话题 。
把话题拉上热点的 , 是一段“男子戴头盔看房”的视频在网上疯传 , 视频中的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 , 戴着头盔去看房” 。
一下就引爆了公众的焦虑情绪 。

因为人脸和指纹、虹膜等生物特征一样 , 属于不可更改的“人体密码” , 是个体信息安全的最后防线 。 如果任由随意采集并缺乏安全监管机制 , 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 在现实中 , 去看个房之后就会接到无数中介、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 , 生完孩子才出院就被妇婴用品推销商缠上等等骚扰行为 , 是每一个人都曾经历过的 , 给日常的生活平添焦虑 。
焦虑情绪被引爆 , 法律开始介入 。
关注度比较高的 , 是浙江宁波的一起案件:一名女士原打算享受购房优惠 , 在通过中介机构分销购房时 , 却被告知因人脸识别记录而无法得到优惠 。 这名女子认为开发商这样做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 她质疑:不经过自己允许 , 开发商凭什么可以采集自己的人脸信息?如果自己的人脸信息被用在不正当的地方 , 那么利益肯定会受到侵害 , 而这样的危害是未知的 。
此后 , 浙江慈溪检察院就部分售楼处人脸识别系统涉嫌侵犯不特定消费者人脸信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 , 召开检察听证会 。 听证会的焦点是:房产企业是否能够收集消费者人脸信息、人脸信息存储在哪里、存储期限有多久、是否有泄露风险、是否会被用于非法目的等 。
听证会的最终共识是:售楼处行为涉嫌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这个共识算是主流判断 , 相关争议中的法律口径 , 均大同小异 。
直到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 , 人脸识别的法律框定正式达成 。 该法规定 , 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 , 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才能获取人脸信息 。
这意味着 , 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未经客户同意收集人脸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 各地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亮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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