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者生存是社会的规则吗 适者生存对人类社会使用吗( 三 )


另一方面 , 因此任何人都无法代替“天择”去进行“人择” 。唯有承认“天择”的存在 , 才能保证社会的公平 。赫胥黎说:“让权力和财富掌握在精力最充沛、最勤劳肯干、才智最出众、意志最坚定且对人类富有同情心的人的手上 , 是一种很理想的情形 。”如果抛弃“人择” , 限制少部分人利用权力或继承的优势来垄断生产资料 , 那么所有人就都可以在公有的生产资料面前 , 各尽所能、多劳多得 。这样才会导致精力充沛、勤劳肯干又才智出众而意志坚定的人胜出 。
我们错误的把“争夺享受资源”当成了“争夺生存资源” , 因而造成种种的谬误 。乃至于把最底层人群的生存斗争当作最普遍的人类社会规则 , 把最上层权贵的“人择”看成比自然“天择”还公正的分配 。
对于一个进步的、向上的社会来说 , 优胜的不是顶层的少数“最适者” , 而是中层的大多数“中等适者”;劣淘的也不是贫困的、病弱的、愚昧的“最不适者” , 而是违法犯罪、践踏伦理、自行其是的“社会背叛者” 。
当然 , “物竞天择”并不随着文明的发展而消失 , 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有上坡也就会有下坡 , 当人类文明走向没落时 , “物竞天择”又会重新在这个社会里耀武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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