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必须先进行依法补偿然后才能开展搬迁工作、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约束下,对被征收人依法进行了补偿之后、被证收人オ应当依法在补偿协议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在补偿协议简未签订、补偿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屋拆迁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失,征收部门或者征收人应当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 。

房屋征收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征收程序是什么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3、修改和听证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4、补偿资金验收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5、调查登记公示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6、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
【房屋征收要具备哪些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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