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公租房可以在家庭成员内变更承租人,在家庭成员之间变更整体性质是不变的 。
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以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同时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件的,应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公示10日 。公示无异议的,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日内将同意变更意见反馈给产权单位;公示有异议的,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
【租公租房可以在家庭成员内变更承租人吗】之后产权单位在接到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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