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饮食注意事项( 二 )


孕期饮食注意事项



七、不宜滥服温热补品
孕妇由于周身的血液循环系统血流量明显增加,心脏负担加重,子宫颈、阴道壁和输卵管等部位的血管也处于扩张、充血状态,加上孕妇内分泌功能旺盛,分泌的醛固醇增加,容易导致水、钠潴留而产生水肿、高血压等病症 。 再者,孕妇由于胃酸分泌量减少,胃肠道功能减弱,会出现食欲不振、胃部胀气、便秘等现象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孕妇经常服用温热性的补药、补品,比如人参、1茸、1胎胶、1角胶、桂圆、荔枝、胡桃肉等,势必导致阴虚阳亢、气机失调、气盛阴耗、血热妄行,加剧孕吐、水肿、高血压、便秘等症状,甚至引发流产或死胎等 。
八、不宜食用霉变食品
当孕妇食用了被霉菌毒素污染的农副产品和食品,不仅会发生急性或慢性食物中毒,甚至可殃及胎儿 。 因为在妊娠早期的2-3个月,胚胎着床发育,胚体细胞正处高度增殖、分化阶段,霉菌毒素的侵害可使染色体断裂或畸变,导致产生遗传性疾病或胎儿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愚型等,有的甚至使胎儿停止发育而发生死胎、流产 。 另一方面,在妊娠中后期,由于胎儿各器官功能尚不完善,特别是肝、肾的功能十分脆弱,霉菌毒素也会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 。 大量医学研究资料证实,霉菌毒素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可使母胎患肝癌、胃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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