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宅配|巧思益财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关于预收款增值税的预缴注意4个涉税小问题!( 二 )


参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先开具发票的 , 开具款项 , 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
三、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 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 , 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如有相关需要疑惑 , 请私聊巧思益财税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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