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意见怎么写,如何投诉评标委员会

因此,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应当在评标中依法独立评审,独立负责,不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评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吗?
【评标委员会意见怎么写,如何投诉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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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
第二十七条 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因此,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应当在评标中依法独立评审,独立负责,不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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