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土地重叠,一户没有户口怎么办?

宅基地是农民建房所要用到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基本上一户就一块宅基地。
一、有两户却只有一个宅基地怎么办?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一户一宅”,对于一宅上有两户是没关系的,可以继续存在。但是如果是其中的一户想要有自己的住房,可以申请宅基地另行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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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按5人计算。
【 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土地重叠,一户没有户口怎么办?】3.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4.申请宅基地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符合规划建设和申请条件的,村镇签署意见报县政府审批颁发集体土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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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那宅基地能不能被继承呢?
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是不能被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属于私人财产,可以被继承,而一般是地随房走,属于基本上可以说合理合法的、建有可居住的房子的是能够被继承的。但是若是父辈在农村有宅基地房,而子女为城镇户口的,是否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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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也就是说,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因此,事实上在集体组织内部,宅基地使用权得以“继承”。
所以不管是户口在村集体内,还是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合法继承人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前提是建立在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基础之上。而若是两户一宅也是可以的,满足条件也可以进行宅基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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