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最全答疑!南京存量房交易登记如何办理?

最近有买房人反映自己准备办二手房的不动产登记手续时,觉得一头雾水,不知如何下手?血拼哥觉得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惑。其实目前南京市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都实现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一体化办理模式,所以大家只需到相应大厅一次即可办理交易、登记、缴税等一系列事项,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解答关于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问题。
委托书|最全答疑!南京存量房交易登记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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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量房交易登记需什么材料?
针对存量房交易登记业务,在没有抵押贷款的情况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
2.双方身份证明。
3.存量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和土地证)。
5.因涉及到核算税收,您还需要提供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材料带齐后买卖双方即可共同前往大厅办理。
二、如果有抵押贷款,需带什么材料?
如有抵押贷款,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抵押权登记材料(包括抵押权登记申请表、银行授权委托书、银行代理人身份证明、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 委托书|最全答疑!南京存量房交易登记如何办理?】三、到达大厅后是怎样的流程?
对于存量房交易登记,可在相应大厅的一体化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在大厅取号后到相应综合受理窗口就可以完成登记申请、税费核算、POS机缴纳税费等全流程业务办理,相关税费缴纳完成后即办理完成,群众可根据需要选择场等待领证或EMS邮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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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若出现买卖双方有一方不能到现场,怎么办?
此时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根据不同情形,可采取公证委托或普通授权委托的方式来办理业务,两种委托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需不需要经公证处公证。
1.公证委托要求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需先去公证处办理相应委托。2.普通委托是指申请人手写委托书给受托人前来办理,并将自己的身份证件一并交与受托人。
五、什么情况下需要公证委托?
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比如卖房子、抵押房子就属于处分不动产,这时候卖方或是抵押人不能到场的话,就要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公证委托后,代理人持公证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申请材料来办理即可。
六、普通委托适用情形如下:
境内自然人取得不动产,比如买房子的时候买方不能来,就可以手写委托书,并同时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而境外自然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无论是取得不动产还是处分不动产,都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七、那么委托书里要写些什么内容呢?
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代理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代为处分不动产的,全部代理人应当共同代为申请,但另有授权的除外。原则上交易双方不得委托同一人代理,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交易登记申请,被代理人到场或公证同意的除外。
温馨提示:
0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登记后生效,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买房后一定要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02如果房产有抵押、查封等限制信息,会影响您办理过户手续,为了确保交易顺利,建议您在买房前核实下卖方的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了解对方房产有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
03买卖房屋时,卖方应注意核实证书上的身份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需先办理变更登记,再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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