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确定了的征收补偿标准,还能否更改?

确定了的征收补偿标准,还能否更改?
【 强拆|确定了的征收补偿标准,还能否更改?】朋友们应该对征收补偿标准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这一标准是依照一定的程序作出的,一旦确定很难被改变,但是有没有什么例外情况呢?沈律师今天要给朋友们分享的案例就是一个例外情况,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强拆|确定了的征收补偿标准,还能否更改?

尹先生所在村集体在2015年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征收部门按照征收程序与当事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但是却没了后续,被征收人的房屋没有被强拆,征收部门也一直没有落实补偿款。被征收人都认为不会进行征收了,但是在2018年,征收部门却按照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强拆,当然,征收部门也按照征收协议将补偿款发放给了被征收人。
尹先生拿到了补偿款,但是其认为经过三年的时间,这部分补偿款并不足以在现在的情况下重新购入一套全新的房屋,想要请求增加补偿款,而征收部门认为这一补偿数额是根据补偿标准作出的,也取得了尹先生的同意,同时,之所以拖了三年的时间也是由于政府资金用于抢险救灾,属于不可抗力,被征收人应予理解。
强拆|确定了的征收补偿标准,还能否更改?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支付补偿款的,在后续征收过程中有必要考虑城镇化过程中房屋产权普遍升值的实际情况,以确保不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就本案来说,补偿标准的制定时间是2015年,而实际拆除的时间是2018年,经过了三年的时间,土地的价值本身发生了变化,房屋的价格也有很大幅度地上升,如果继续依照原有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则不利于被征收人权利的保护。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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