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市中心医院南侧休闲广场项目范围内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收回|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市中心医院南侧休闲广场项目范围内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收回市中心医院南侧休闲广场项目范围内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心医院南侧,南池河街西侧)。该宗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应按规定自行处理好用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所涉的抵押等事项,确保权属清晰,无任何纠纷,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收回|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市中心医院南侧休闲广场项目范围内已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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