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曝光台 | 城管“不打烊”,督促早餐点规范经营( 二 )


文章图片

执法人员|曝光台 | 城管“不打烊”,督促早餐点规范经营
文章图片

03
政企协调 , 督导!
湖里中队执法人员在整治湖里大道 2处超时经营早餐车后 , 及时与早龙公司联系反馈超时经营情况 , 公司表示将安排人员 加强监督整治 , 严防出现此类情况 。
执法人员|曝光台 | 城管“不打烊”,督促早餐点规范经营
文章图片

要求早龙公司加强督导
执法人员|曝光台 | 城管“不打烊”,督促早餐点规范经营
文章图片

执法人员整改现场
04
疏堵结合 , 选址!
金山中队针对 存在阻碍行人通行、存在交通隐患的点位 , 及时与摊主进行沟通 , 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 帮助其就近重新选址 , 避免影响行人通行 , 消除安全隐患 。
执法人员|曝光台 | 城管“不打烊”,督促早餐点规范经营
文章图片

#整改前>>
执法人员|曝光台 | 城管“不打烊”,督促早餐点规范经营
文章图片

#整改后>>
“数”说成效
11月以来 , 全区共暂扣电动三轮车、自制餐车 60辆、早餐车占道审批书 5张 , 简易程序处罚 12起 , 罚款金额 856元 。
4
法条
链接
厦门市早餐工程早餐车临时占道经市政园林局审批 , 允许占道的时间为“ 每日清晨5点至9点” , 由早餐工程企业统一申请(早餐车有明显标志) , 按年度审批 。
早餐车超时占道经营不改正的将违反《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镇地区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 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地区道路、广场、海滩等公共场所 , 符合规定临时占用城镇地区道路、广场、海滩等公共场所的 , 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 。
城镇地区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 , 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 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 , 按照占用面积每平方米一百元处以罚款;拒不缴交罚款的 , 可依法将扣押的当事人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拍卖 , 抵缴罚款 。
下一阶段
湖里区城管局各执法中队
将加大巡查管控
形成长效机制
防止占道早餐车摊点反弹
执法人员|曝光台 | 城管“不打烊”,督促早餐点规范经营
文章图片

来源:湖里城市管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