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分时”共享店铺涉嫌违反“一地一证”原则

共享店铺的经营模式并不少见 , 在北京某商业街上 , 相隔不到二十米的距离 , 早餐租赁经营户就有三四家 , 而共享店铺房源更是特别“紧俏” 。
共享店铺中 , 早餐租赁是最常见的 , 因为有的店面专门经营火锅、炒菜 , 早间时段店铺无法有效利用 , 转租可以使店面得到充分使用、利益最大化 。
原则|“分时”共享店铺涉嫌违反“一地一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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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消费者对于店铺“分时”经营并不在意 , 即便知道也没有过多疑问 。 大多数人认为只要方便就好 。
原则|“分时”共享店铺涉嫌违反“一地一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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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多从业者不明就里 , 消费者也只为“吃得方便” , 但实际上 , 共享店铺涉嫌违反食品经营许可“一地一证”原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 , 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 , 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 , 分别从事三餐经营的经营者“共用”同一、不可分割的经营场所 , 甚至“共用”同一营业执照 , 违反食品生产经营“一地一证”原则 , 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
从法律角度来看 , 某家店铺承担责任的应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登记人员 , 如果早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 但许可证上登记的不是早餐提供者 。 事故责任主体不易明确 , 会诱发更多法律纠纷 。
【原则|“分时”共享店铺涉嫌违反“一地一证”原则】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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